一、总则
(一)目的及依据
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博物馆在公共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,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,妥善处理突发事件,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,依据文化部《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和省文化厅的要求,制定本预案。
(二)工作原则
1、预防为主:加大宣传普及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安全知识的力度,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。细致排查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,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,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。
2、依法管理: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预防、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,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。
3、快速反应:博物馆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,在突发事件发生时,立即进入应急状态,启动各级预案,在县人民政府和县文化局统一领导下,果断采取措施,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,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。
二、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
应急指挥部是博物馆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的、负责事件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。博物馆设立应急指挥部,总指挥由馆长担任。
博物馆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:
(1)组织、指挥、协调本本单位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,下达应急处置任务。
(2)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,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、方式等。
(3)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,及时报告、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。
(4)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。
三、预防和预警机制
(一)预防预警信息
博物馆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,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,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,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,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,尽可能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。
(二)预防预警行动
1、安全保卫部门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,对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。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,磨合、协调运行机制,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。
2、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方案,安全责任制度。强化日常人力、物力、财力储备,增强应急处理能力。
(三)预警支持系统
博物馆应严格核定人员流量及容量,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;安装必要的消防、安全技术防范设备,配备预、警通讯和广播设备,预留公安、消防、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;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,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;在售票处、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。
四、突发事件等级划分
(一)特别重大突发事件(Ⅰ级): 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(含失踪),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,或中毒、重伤10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。
(二)重大突发事件(Ⅱ级):已经或可能导致10-29人死亡(含失踪),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,1亿元以下,或中毒、重伤50-99人的突发事件。
(三)较大突发事件(Ⅲ级):已经或可能导致3-9;人死亡(含失踪),或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大,或中毒、重伤30-49人的突发事件。
(四)一般突发事件(Ⅳ级):已经或可能导致死亡(含失踪)3人以下,或直接经济损失不大,或中毒、重伤30人以下的突发事件。
五、应急响应
(一)应急预案启动
级突发事件发生后,在县文化局及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,视情启动本预案,按照工作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,并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上报省文物局。
(二)信息报送
1、基本原则
(1)迅速 突发事件发生后,博物馆及时向县政府及文化局报告,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4小时。
(2)真实 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,真实准确。
(3)全面 力求多侧面、多角度地提供信息,喜忧兼报。要防止片面性,避免断章取义,更不能对上报信息截留、过滤。
2、报送内容
(1)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和现场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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